大连普兰店物价局局长因公车私用被警告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6-07-09 07: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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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沈阳市浑南区人社局副局长梅邦洪 2013年5月,超过规定标准桌数为其子操办婚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大连普兰店市物价局局长吴永秀 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公车私用50余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连普兰店市物价局局长吴永秀

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公车私用50余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专职副书记胡谷会 2016年3月,在办理父亲丧事的过程中,违规收受市住建委系统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土口子国土所所长郭大伟 2015年3月28日和4月18日,分两次违规操办女儿婚礼答谢宴,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营口盖州市民政局城区婚姻登记处 2012年和2013年,违规购买购物卡7.2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婚姻登记处主任温升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辽阳市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高卉 2013年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答谢相关部门和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葫芦岛市建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贾良平 2013年,借考察之机组织人大机关干部到西藏景点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晨报讯(记者经淼)

本文 文字转自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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