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相关政策

半岛晨报 2017-12-07 0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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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租房货币补贴面积标准提高到100平方米。

将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租房货币补贴面积标准提高到100平方米

对市内四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00、600、900元三个梯次的租房补贴

市政府将对住房租赁行业中的优秀企业给予奖励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举措,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市政府第十五届第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旨在倡导租赁住房居住模式,鼓励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意见》明确将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租房货币补贴面积标准提高到100平方米;对市内四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大专和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3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补贴900元,并根据租赁市场和人才引进情况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意见》制定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的,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年较高提取额度为14400元。具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地无住房(产权房、公有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可根据其租赁住房登记备案的信息,由所在地教育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意见》鼓励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机构以及自然人设立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鼓励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租赁住房,增加市场供给,稳定租赁价格,引领和带动民营住房租赁企业共同发展。市政府将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奖励扶持住房租赁行业中的优秀企业。《意见》要求将新建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供应的新方式纳入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和布局,编制租赁住房供应计划,重点在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以及交通枢纽地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住房需求集中区域,有序推进租赁住房建设供应。继续做好租赁住房配建工作,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屋租赁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设定配建规模和布局,适时研究调整租赁住房配建政策。在符合规划要求,保证使用安全、消防安全、配套完善的前提下,允许将商业用房、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等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水、电、气、供热等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执行。

据悉,为配合《意见》的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为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便利。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建立住房租赁当事人实名认证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房源核验、信息发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评价、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一站式集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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