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这样住房将受到鼓励

新闻大连 2018-03-09 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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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大连市国土房屋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大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3月7日,大连市国土房屋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大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大连将出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三年滚动计划。

《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有以下主要措施:

1

对批量购买市内四区40年产权公寓并持有5年以上的,政府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对住房租赁行业中的优秀企业,政府将拿出一定的资金给予奖励扶持。

2

在本地无住房的户籍居民以及持有大连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根据其租赁住房登记备案的信息,在大连市享有义务教育、卫生医疗、计划生育、公积金使用和法律援助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3

配合大连市人才政策,提出加大引进人才租房支持力度。

4

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信息与公安、教育、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为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5

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达到联网核实的条件下,可通过平台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6

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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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符合条件职工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

为倡导租赁住房居住模式,鼓励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2017年12月,大连市政府印发了《大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入手提出了19条政策措施。

“新闻大连”综合大观新闻

文字:大连晚报 杨璐

编辑:小雨 乔宁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