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购物狂欢不能让法律监管缺位

胡椒粉1 2017-11-08 1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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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又要来了,一边是市场交易量连创新高,另一边却是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刷单、高仿、竞价排名等乱象丛生。

  “双11”又要来了,一边是市场交易量连创新高,另一边却是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刷单、高仿、竞价排名等乱象丛生。我们不但需要一个高速发展的网购市场,更需要一个井然有序的市场。

  10月31日,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二次审议。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二次审议稿一一作出回应。明明说好的付款后立即发货,可是苦等了一周后卖家才发货……针对这一现象,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价排名带来的恶性循环,势必影响消费者的正常选择和购物,甚至造成损失。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回应,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高低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此外,草案二审稿还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网上假货、高仿品泛滥,成为不少人诟病网购的一大原因,草案二审稿由此进一步细化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另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1月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惩治刷单和虚假宣传将有法可依,“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两则与电子商务法律相关的消息,让我们看到,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监管正趋于规范,而这对于网络经济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宣传法规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无缝监管落实这些法规。因此,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监管部门应积极履职,全方位监督所有的经营行为。只有经营、监管对应,网购才会更加有序,网购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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