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上海“排长队办离婚,拿着离婚证就奔去签购房合同的”的荒唐事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其实,为买房而离婚的事情并非源自上海,早在几年前全国各地就时有相关事件发生。大多人认为,为买房排队办离婚,是无奈之举。 小编私下不禁遗憾婚结早了,当初未领证前贷款买到小户型投资房该多好。可小编却并不赞同为买房而选
土地使用权到期,《物权法》上规定为“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交纳标准如何?《物权法》并未给出规定,这也直接引发了温州土地续期的争议。 早报记者注意到,实际上,有关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深圳早已出现实例。